为进一步加强我司公营车辆和驾校教练车的轮胎采购和使用管理,有效降低轮胎消耗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一、轮胎行驶里程定额指标
依据与供应商合同,并结合其他运输公司轮胎定额标准,暂拟定我司道路运输车辆轮胎行驶里程定额指标,并每季度核实,逐步修正、完善,见附件一(驾校教练车定额由驾校自行制定)。
二、轮胎使用
1、轮胎使用原则。必须符合轮胎安全技术要求,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降低千胎公里费用。
2、轮胎维护。驾驶员应在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轮胎气压、夹杂物、磨损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高速路面或混合路面且规格型号在10R22.5(含)以上,优先使用米其林轮胎,朝阳轮胎仅限驾校使用。
三、轮胎采购和领用
1、轮胎采购。我司轮胎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定点采购。
2、轮胎领用。
⑴提出申请。当发现轮胎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时,驾驶员(教练员)应提出领用轮胎申请,填写轮胎领用审批单。
⑵审核。机务管理人员应到现场,依据轮胎行驶里程定额和轮胎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确定是否对轮胎进行更换。
⑶审批。车属单位分管负责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更换轮胎进行审批。
⑷轮胎领用。驾驶员(教练员)应凭轮胎领用审批单,方可到供应商处领用轮胎。
3、轮胎验收。驾驶员(教练员)和机务管理人员对供应商更换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应及时进行调换。
四、轮胎管理
1、建立台账。各公营车辆单位(含驾校)设兼职车辆轮胎管理员,负责轮胎使用、统计等具体工作,建立轮胎使用台账,及时记录换装日期,实际行驶里程等。
2、轮胎管理员参照轮胎行驶里程定额指标和轮胎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督促驾驶员及时更换轮胎,确保行车安全。
3、轮胎管理员配合供应商,对更换的轮胎做到专库专放,并对替换下来的轮胎做好胎号管理,做到一胎一号。
4、轮胎报账。轮胎管理员依据轮胎领用审批单和轮胎价格表对轮胎销货清单逐一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签字,并经车属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方可办理报账手续。
五、特损轮胎
对于特损轮胎,要填报轮胎特损报告单,分析原因,如属驾驶员责任,应追究驾驶员责任并给予罚款。
六、上报和监督管理
公营车辆及驾校每月将更换轮胎的车牌号、数量、行驶里程等报安全机务部,安全机务部对车属单位更换轮胎实行监督检查,对未达到轮胎行驶里程定额或未按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定点采购查明原因。
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