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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反恐怖应急预案
日期:2014年9月12日 浏览[402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汽运集团公司所辖区域内的突发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场站秩序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爆炸、劫持人质等恐怖暴力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应对恐怖事件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和处置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对蚌埠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公用设施和公民实施恐怖袭击,给各场站的公用设施和旅客人身财产造成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集团公司成立处置突发恐怖事件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及各二级单位行政一把手和集团公司各部长、车站派出所所长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信息报送组、新闻宣传组、事后工作组、医疗救护组,由集团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

2.2 处置突发恐怖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处置突发恐怖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反恐怖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集团公司武保部,电话:0552-3022590

  任:分管副总

副主任:武装保卫部部长、汽车站派出所所长、安全机务部部长、行政办公室主任。

  员:武保部工作人员、车站派出所民警。

  责:

1)具体负责、协调集团公司反恐怖工作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健全完善工作;

2)反恐怖工作预案的宣传教育与演习备战工作;

3)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

4)组织、处置各类突发恐怖袭击事件;

5)上传、下达和信息通报工作;

6)突发恐怖袭击事件的调查分析、整改、总结、评估工作等。

2.3 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2.3.1 综合协调组:负责上传下达,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各队伍开展反恐工作。

组长:武装保卫部部长

组员:武保部成员

2.3.2 信息报送组:按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把反恐工作信息向有关部门机构报送。

组长:行政办公室主任

组员:行政办公室成员

2.3.3 新闻宣传组: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做好集团公司反恐宣传工作,经领导审定后把最新反恐工作情况向有关媒体发布。

组长:政治部部长

组员:政治部成员

2.3.4 事后工作组:负责开展反恐工作的后续管理、各反恐设施恢复等工作。

组长:行政办公室主任

组员:行政办公室人员

2.3.5 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事故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联系、协助卫生部门进行医疗救护工作。

组长:职工医院院长

组员:职工医院工作人员

3、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护人员安全为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4、预防与预警

1)预警支持

根据本集团公司的特点,在各候车大厅、售票大厅、站前广场、发车区、进出站口等易发生突发恐怖袭击事件的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建立健全场站的监测网络,安装电子摄像监控系统,由公司监控中心对场站进行24小时全面监控,并对恐怖事件易发地进行重点检测、监控。

2)日常巡查、检查

落实安全巡查和检查制度.稽查大队所辖区域为集团公司反恐前沿阵地,必须做好安全巡视工作,必要时,对汽车中心站前广场实施交通管制;各站场内的经营班车在发车前必须经过安检站检测后开具“安检合格单”方可营运;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反恐怖培训,提高反恐意识;对进站货物或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X光机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要求保卫人员24小时进行治安和反恐巡查,发现可疑人物及时处理。

 

5.恐怖事件处置

5.1 前期处置

5.1.1 报警

发现可疑人、物或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在第一时间利用手持对讲机或拨打电话0552-3022590报告反恐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及拨打车站派出所值班电话0552-3017850。值班人员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同时通知各单位保卫人员、车站派出所警员迅速到达事发地驰援。

5.1.2 赶赴现场

接到报警信息,集团公司处置恐怖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蚌埠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反恐怖应急预案》,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同时立即上报,请相关单位和部门给予支援。

5.1.3 控制场面

领导小组安排事发维护好事发地公共秩序,开展先期救援行动,及时控制局面,设置警戒线,视情封锁事发现场,并采取严密和防范措施,减少伤亡和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1.4 疏散乘客

事发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启动《蚌埠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疏散预案》,安全、及时地疏散旅客,同时封锁现场。

5.1.5 信息报告

对于发生的恐怖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向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在接到警情应立即向上级汇报报告,让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介入,为事后调查取证提供方便。

5.1.6 反恐器材调配

各单位将有关反恐的手持对讲机、电警棍、催泪喷射器、防爆锹、消防等设备、设施保持在适当的位置和状态,以便能及时用上。

5.2 中期处置

5.2.1 协助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积极配合公安、武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安置乘客,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等各项工作,配合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

5.2.2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戒严,控制事态发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发区域实行现场管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调动所有安保人员,采取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5.2.3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拟定对外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及时、准确地通过场站广播向乘客、群众报道事件真相,要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

5.3 后期处置

对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危害程度,考评指挥效能和实际应急效能,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5.3.1 善后处置。善后工作主要包括场站设施设备的维修增添,以及恢复场站工作的正常运营,尽快消除事件影响,维持社会稳定。

5.3.2 奖励和处罚。根据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恐怖事件中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关的责任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或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汽运集团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张林3038969

副组长:总经理熊庆明:3016258

分管综治副总闫虹渊:3028265

分管安全副总王文武:3015652

6.2 专业队伍保障

成立一支反恐怖工作救援队伍,保证在3分钟内到达恐怖事件袭击现场。队伍由各单位保卫人员组成,负责在发生恐怖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有效的救援处置工作。

6.3 反恐物资装备保障

反恐物资由集团公司统一配置对讲机、警棍、催泪喷射器、防爆锹、叉、灭火器等。

6.4 经费保障

明确反恐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反恐怖工作经费的及时到位。

6.5 治安保障

突发恐怖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确保要在一分钟内做好现场控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场站公共秩序等先期处置工作。

 

7.培训与演练

7.1 培训

通过场站的广播、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媒介开辟反恐怖知识公益栏目,让乘客掌握在场站发生恐怖事件的科学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对场站工作人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的反恐怖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要求所有员工熟练掌握场站的安全通道、反恐怖设施安置点、反恐处置程序及反恐处置方案;对于新员工,在正式上岗前,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反恐怖知识集中培训,并进行相应考核。

7.2 演习

对于场站典型的恐怖事件,如发现可疑人员、发现可疑物品、纵火、爆炸、暴力等事件,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反恐怖工作的桌面演练,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反恐职责,提高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情况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同时对每一次的演练进行记录、总结和评价。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场站反恐怖事件的综合性全面演练,提高场站处置恐怖事件的实战能力。

 

8.几种典型事件的处置方法

8.1 发现可疑人员

8.1.1 在场站内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员,场站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场站安保人员,并向上级报告;

8.1.2 场站安保人员对此人进行详细询问,同时把可疑人的行动稳定在局部区域内,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员使用暴力,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8.1.3 有证据证明是危险人物,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8.2 发现可疑物品

8.2.1 场站保卫人员立即报告上级,疏散周围一定范围内的乘客,禁止在可疑物品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车辆;

8.2.2 通知有专业知识或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品,立即在周围设置警戒线,并拨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8.2.3 若可疑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品,场站安保人员应采取严密和防范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在场站其它区域内搜寻检查。

8.3 纵火事件

在场站发生纵火事件后,要立即疏散乘客,营救伤员,紧急灭火排险,向上级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做好现场的保护和警戒工作,配合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

8.4 爆炸事件

在场站发生恐怖爆炸事件后,立即疏散乘客,抢救人员,向上级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做好现场的保护和警戒工作。

8.5 暴力事件

当发生暴力事件时,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8.5.1 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在第一时间向场站安保人员及上级导汇报,并同时拔打电话报警;

8.5.2 领导小组迅速安排相关单位安保人员快速集结,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

8.5.3 积极配合警方,制服犯罪分子,并实施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附则

本预案由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0.各二级单位参照本预案分别制定各自的反恐预案。

 

 

                                 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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