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林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熊庆明具体抓好安全生产部署、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运输安全、消防内保安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副总经理刘进负责落实、协调、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公务车辆管理、财务管理、驾驶员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并对其安全生产负责。
副总经理闫虹渊负责落实、协调、督促、检查企业稽查、稽核(含配客站、点)、反恐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总经理抓好消防内保安全,并对其安全生产负责。
纪委书记李建宁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运营安全,抓好安全督查和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并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副总经理张井保负责落实、协调、督促、检查各客运站(含怀远汽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站务、票务和劳动保障安全工作,并对其安全生产负责。
副总经理王文武负责落实、协调、督促、检查各有车单位安全生产,协助总经理抓好运输安全、车辆动态监控和安全宣传培训等工作,并对其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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