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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运集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日期:2014年8月29日 浏览[4249]
 

根据《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现将汽运集团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如下:

一、集团公司负责全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根据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制定和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贯彻意见和要求。

4、定期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依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督查。

7、编制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8、依法组织对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9、督促司属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安全责任追究。

10、按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安全生产例会。

11、对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2、参与所属单位的重大事故的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后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分析原因拟定改进措施。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董事长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总经理具体抓好安全生产部署、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运输安全、消防内保安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以及监督检查,其他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司属各有车单位及汽运公交负责本单位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定期向集团公司主、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6、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并视情派员到达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7、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报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8、根据实际,配备与本单位相适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

9、定期和不定期对车辆监控车载终端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监控车载终端设备良好。

10、负责督促驾乘人员对站外带客及旅客携带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

11、负责督促驾乘人员对站外带货进行安全检查。

12、健全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基础资料。

 13、按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研究、部署和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4、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5、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营运驾驶员审核。

16、按要求每月不少于三次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司属各有车单位及汽运公交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均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协助主管领导负分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司属各客运站负责本客运站源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

    4、定期向集团公司主、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5、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6、对站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7、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并派员到达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8、根据实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

9、健全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基础资料。

 10、根据需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研究、部署和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1、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客运站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均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四、汽运驾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定期向集团公司主、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5、根据需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研究、部署和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健全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基础资料。

7、做好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安全管理。

8、做好教练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9、做好训练场和教练车安全管理工作

10、做好消防内保工作。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驾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均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五、稽核站(含配客站、点)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定期向集团公司主、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5、根据需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研究、部署和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健全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基础资料。

7、对配客站、点的旅客及携带行包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8、严禁车辆超员出稽核站点。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稽核站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均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六、信息监控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措施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健全并完善信息监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负责信息网络运营安全。

    4、负责售票系统安全。

    5、负责对集团公司所有营运客车的行驶状态实施实时监控,发现违法、违章行为立即提醒,按程序通知相关单位。

    6、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7、认真落实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信息监控中心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均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七、售票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负责售票资金安全。

4、负责本单位机房的用电安全。

    5、定期向集团公司主、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6、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7、做好本单位消防内保及职工自身安全教育工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售票中心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均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八、汽运医院、物业公司等司属其他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2、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定期向集团公司主、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5、做好本单位消防内保及职工自身安全教育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均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九、集团公司安全机务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各级部门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2、建立健全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指导、检查、督促司属各相关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集团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

5、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

6、承办安委会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

7、负责集团公司道路运输安全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9、对所属各有车单位上报驾驶员准驾证资料进行监督审核。

10、负责对驾驶员安全学习和教育的监督检查。

11、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道路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承办安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日常工作。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各单位所报班线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不能批准开班。

2、负责运输经营者审核,严把准入安全关。

3、负责对旅游包车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许运营。

4、负责线路复核,严把各种手续是否齐全、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营运车辆实际运营起讫点是否符合规定等。

5、负责对集团公司客运车辆运行线路进行规范,确保其按批准线路运营。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一、集团公司基建房管部主要职责:

1、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3、协助检查各单位工作场所和用电安全。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二、集团公司武保部主要职责:

1、负责司属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反恐工作。

2、负责消防安全以及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监管。

3、负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编制消防、反恐、内保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负责安保人员值班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行政办公室

1、负责机关内部安全管理。

2、加强公务车管理和公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

3、协调组织大型安全活动的开展和安全会议的召开。

4、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方面有关文电和领导批示的批转和督办。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四、财务计划部主要职责;

1、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安全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所需专项资金。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司属各单位、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监督。

2、参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

3、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十六、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

1、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术考核。

2、负责劳动保障安全。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做好伤残鉴定,工伤保险以及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指导司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十七、集团公司工会主要职责:

1、负责在全司范围内开展“安康杯”劳动竞赛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正当权益。

十八、其他单位及部门工作职责由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岗位和实际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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