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市直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集团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蚌埠市汽运集团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包含中有岗位职责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缺席默认制、否定报备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首先,通过注重引导和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自觉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自觉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其次,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规范工作行为,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最后,严格责任追究对司属各二级单位领导及机关各部室实行问责,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文明办公,全面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与水平。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