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属各有车单位:
2015年3月3日下午,集团公司到信息监控中心就平台问题和春运期间车辆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对车辆GPS动态监控,我司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达到较大程度遏制,未发现凌晨2点至5点车辆营运现象,但车辆超员、超速、摄像头偏移、GPS在线但无法采集图片、驾驶员疲劳驾驶、人为遮挡摄像头、吸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对车辆动态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管理规定对违法违规车辆处理到位,不得讲人情、免处罚或折扣处罚;
二、各单位对车辆连续达到3次以上超速虽未达到2分钟,仍按超速处罚;超过2分钟,不论超速多少,一律处罚到位;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摄像头偏移、GPS在线但无法采集图片、人为遮挡摄像头、人为破坏GPS监控等行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纠正,对人为遮挡或转移摄像头、人为破坏GPS监控等行为处理到位;
四、对车辆GPS不在线一律不得营运;
五、对行车中吸烟、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双手离开方向盘等违规行为处罚到位;
六、驾驶员或车主对监控人员进行威胁或电话骚扰,每发生一次,扣罚当事人或车主200元;
七、集团公司对经常违规整改不到位的车辆,每发现一次,集团公司财务部按二倍处罚额直接从各相关单位经费中划转。
望各单位接通知后,做好宣传,认真执行,切实加强对车辆GPS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本通知自2015年3月11日起执行。
2015年3月6日 |